湖北将鼓励社会资金对创业中心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创业中心转化为“孵化器”公司,并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孵化器”建设,构建作为科技创新体系重要一环的社会创业平台。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厅长郭生练在举行的全省科技工作会上说,湖北“孵化器”建设将坚持数量扩张与基础条件设施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创业中心服务质量建设,力争“十五”末期初步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孵化网络系统。
“孵化器”是科技创新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1959年首次在美国出现,在欧洲多被称为“创新中心”。其功能是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帮助新兴的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
据介绍,通过10多年的发展,湖北省目前已有各类“孵化器”38家,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近2000家,为中小科技企业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孵化园一般都能为在这里创业的科技人员提供工商注册、资产评估、科技成果申报、租借科研设备、联系科技专家、查阅研究资料等服务。
成立于1987年的武汉东湖创业者服务中心,是我国按国际惯例创立的首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已孵化企业260多家,“毕业”企业100多家。作为全国首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城市的武汉市,已有28家创业服务中心,吸引了600家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入驻孵化,筹集孵化资金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20亿元。根据规划,到2005年,武汉将建设各类创业服务中心50家以上,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超过2000家。
目前,湖北的“孵化器”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涌现出了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创业园、国防工业科技园、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多种类型的“孵化器”。一些具有特色的“孵化器”也逐渐成长起来,武汉海外学子创业园依托孵化管理基金,正建设可同时容纳500家企业的“光谷创业街”;江汉区将创业中心与工业园建在一起,便于“毕业”企业就地扩张;洪山创业服务中心是利用民营科技企业资金建设的孵化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