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什么都记不清了,头脑里一片空白。”躺在病房里的高小姐是中软某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眼前的她仍然显得十分憔悴,“我已经连续五天加班到凌晨3点。这样的生活我已经忍耐了整整一年,若非情不得已,我是不想离开公司的,至少不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开。”

  陪伴在身旁的李小姐是高小姐的同事,她说:“当她从经理室出来的时候我们都吃了一惊,满脸的疲惫、愤怒和委屈,脸色很差,整个人都快崩溃了,随后就在门边儿瘫了下去。”

  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中软某部门的经理办公室上演了这样的一幕:“我不干了,你还是自己伺候自己吧!” “砰——”一声,高小姐将已经完成的厚厚一叠文件重重地甩在上级领导的面前,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楼的大门。

  高小姐的愤然离开并没有对公司的其他员工造成多大的影响,与她同在一家公司任职的袁小姐对这种情况早已经司空见惯,“公司人员的流动性太大了,往往是一个新同事刚来没多久,员工之间还都没有熟悉,就又走了。你看,原来坐在那个座位的同事就是今天早晨刚刚离开的。”她指着记者身边一张空荡荡的办公桌说。接着,袁小姐讲述了她所经历的一幕一幕。

  加班是一种企业文化吗?

  当加班成为一种公司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加班会成为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吗?

  “中软就是有加班的传统。”袁小姐说,“公司经理经常教育我们,中软的职员可以几天几夜不下楼,说我们的加班只是小儿科。当然,这样的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在袁小姐看来,只要是进入中软的人,都不得不适应中软的工作节奏和加班习惯,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然而刚刚从美国硅谷回国的李先生则表示不同的意见,“加班从一方面说明企业具备应付紧急情况的能力,以及员工为企业奉献的精神;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明,企业的管理水平存在严重的问题:统筹计划能力差,随意性强,企业不同部门的协调能力、配合、沟通的能力存在严重的问题。没有哪一个企业可以真正靠着‘加班文化’从小发展到大,你见过有‘加班文化’的跨国企业吗?”

  袁小姐的说法似乎印证了这个观点。她说:“我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晚上下班之后,上司走过来扔给你一摊东西,然后告诉你,明天早上之前必须将它做完,必须让领导看到。这时,我所能做的就是留下来继续工作,不管到几点。”

  加班对于如今中关村的企业员工来说,应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作为现代企业具有敬业精神的员工,他们往往更多表现出的是一种谅解和接受——“我们并不反对加班,即使没有加班费,当工作紧急、需要赶工的时候,加几天、甚至1个月的班都是可以的。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加班也要有个限度,不能是无休止、无尽头的。”袁小姐说。

  对于在中软已经养成长期加班习惯的员工来说,这种习惯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接受,只是无奈的妥协,所以才有想要离开的满腹牢骚。“即使完成了当天的任务,想按时走,也是不允许的。刚来公司的时候,有一次下班我说要按时回家,老总听到这句话时脸色都变了。当时,我并不理解这是为什么,现在终于明白了,因为在老总心里,这样的员工缺乏主观能动性,他觉得工作做完了,为什么就不可以接着做别的工作?”袁小姐一脸的无奈,“晚上正常下班的时间是5点,但是加班的时间一久,我现在已经有这样一种感觉:6点钟以前能离开公司会觉得太早,很不习惯。”

  对此,中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层管理人士说:“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都是按照国家规定办事的。”但没有加班费,法律会是怎样的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