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市场长期存在价格不透明甚至价格欺诈的现象,这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日前,为规范家电维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家电用户的权益,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规定》对家电维修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和具体形式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0.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且不能在标价外加收费用。对于乱喊价者,物价部门最高可处5000元的罚款。

  根据《规定》,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及其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经家电维修协会评定等级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在明码标价时还应当标注资质等级。

  在具体形式上,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需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其他相关事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标价签、价格手册、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语音播报,以及用户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事先价格公示。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在服务前必须主动向用户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以便于用户选择、查询。

  《规定》还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家电维修服务的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

  此外,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给家电用户出具合法票据,并附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上应当如实填写所维修项目的检查费、修理费和辅料费,以及维修所调换的零配件名称、数量、价格;提供上门服务的应标明上门服务费。

  记者调查

  多数维修店没有明码标价

  针对发改委的家电维修新规定,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内一些家电维修店,发现目前能够达到《规定》要求的寥寥无几。

  据了解,目前中国家电维修服务模式主要有3种:一是厂家直接管理、专做单一品牌的品牌维修店;二是厂家的特约维修店,一般一个特约店都与多个品牌有特约维修关系;三是没有生产厂家特约资格的普通维修店。

  另外,根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家电维修店还被分为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几个不同等级。

  而目前数量最大的家电维修机构属于街边店性质,普遍既没有厂家特约资格,也没有参加等级评定。

  记者走访了广州的多家此类店铺发现,它们都没有实行明码标价,只有顾客询问时才由维修人员报出价格。对于即将实施的明码标价规定,很多店家甚至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

  而一些较为正规的品牌维修店、厂家特约维修店和星级维修机构则表示,他们其实早已开始实施明码标价。记者看到,在这些店铺中,对于维修报价和零配件的价格范围确实都有了明确的标示。但是对照《规定》,记者发现,他们并没有将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等项目独立明标,只是笼统地给出类似“背投电视300元”等模糊的维修费用报价。

  对此,广东家维电器有限公司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像检查费这样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不会收取的,并且消费者也很少会关心每一项的费用,而只会关注整体的修理费用是多少,因此,之前维修机构的报价基本上都有点“混合标价”的性质。不过,既然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他们肯定会按照规定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