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90%以上的政府部门网站都已经建成,但是政府部门网站到底应该怎么建却一直没有规范性的文件约束。透过已建成的网站,不难发现建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单位还比较盲目。为加强对政府部门网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信息中心研究起草了《十堰市政府网站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审核后,以十政办发[2004]135号文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市出台的第一个对政府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正式文件,它将在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堰市政府网站管理试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分别从政府部门网站的组织管理、网站的内容和形式、网站的技术规范和运行维护、网站的安全,以及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对政府部门网站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办法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及时、无偿”的原则,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分工、工作时间;本部门负责的行政管理事项及其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服务时间地点、咨询投诉办法等;应当在其网站上设立咨询窗口,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应当在网站上提供行政管理事项的表单和范文的下载,具备条件的应实行网上办理;应当在其网站开设监督、投诉栏目,受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

  市信息中心是我市政府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业务指导,定期对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以及向十堰政务网相关栏目加载更新信息的情况进行监测,并纳入机关目标考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