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正在致力于建设网络无所不在的社会,让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自由使用网络。利用这个契机,日本网络文化产业迅速崛起。
近年来,日本网络文化产业产值大幅提高。2002年,市场规模为2503亿日元(1美元约合117日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4.5%。其中,个人计算机网络文化产业市场为1675亿日元,手机网络文化产业市场为828亿日元。有关专家预测,随着宽带网的进一步普及,到2007年,网络文化产业市场规模可达5975亿日元。
日本网络文化产业迅速增长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宽带网快速普及和网上文化娱乐内容迅猛增加,为网络文化产业增长提供了基础。据日本总务省统计,到今年5月,日本宽带网用户已突破1000万户。随着宽带网走入千家万户,专门为宽带网制作节目的活动在日本日益活跃,适于宽带网用户享用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音乐会实况转播等音像内容在网上急剧增加。从去年秋天开始,TBS电视台、富士电视台、朝日电视台已经开始在网上播放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喜爱的节目,今年不少电视台又开始在网络上播放好莱坞大片。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2年,网络信息内容增加了16倍。
其次,网络文化服务更加多样化。从网络用户付费情况来看,使用个人计算机上网者购买的多为音乐、影像制品;使用手机上网者多是下载游戏。为适应用户的需要,日本网络公司大幅充实了网上音像制品内容,使网上音像制品的种类远远超过传统的影像租赁店。同时,厂家开发出大量可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操作的游戏,上传到网上供用户购买。在日本,每月只要交300日元,手机用户就可随意上网下载游戏。
商家的努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2002年,网上影像类制品销售额为489亿日元,音乐类制品销售额为485亿日元,教材类制品销售额为1529亿日元。
第三,日本政府也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据日本《朝日新闻》披露,日本政府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是一支生力军。网络文化产业拥有巨大的包容性,可以在推动其它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最终利用最先进的传播手段超越其它文化产业。日本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如何以具有竞争力的动画片为突破口,让日本网络文化产业走向世界。在文化产品出口方面,日本已经有成功的经验。以动画片为例,2002年日本向美国的动画片出口额是钢铁出口额的4倍。随着日本动画片《千与千寻》在美国获得奥斯卡奖,日本动画片在美国的市场还会扩大。现在,日本计划使网络成为推广动画片等文化产品的一条新渠道。
不过,日本扩大网络文化市场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比如培养网络文化专门人才,发掘更好的题材,创造更适合网络的艺术形式,制作更有魅力的节目等。另外,网络节目的清晰度还存在技术难关没有攻破,还无法完全保证用户可随时得到高质量的音像制品服务。网络文化发展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问题是保护著作权。为此,日本商家正在全力开发新技术,希望能够识别合法用户,控制非法复制,确保收费系统万无一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