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雇主偷窥”雇员的电子邮件——星期二发表的一份报告称,约有20%的雇主在没有通知雇员或征得雇员同意的情况下偷窥他们的电子邮件。在被调查的公司中,员工因滥用互联网和电子邮件而被解雇是很常见的现象,仅见诸报端的在互联网上下载色情资料的案子就有100多起。企业在对待“不适当”的电子邮件和色情电子邮件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因下载色情图片而被解雇的员工比因下载“不适当”图片而被解雇的员工多40%。55%的浏览色情信息的员工被解雇,而只有20%的发送“不适当”电子邮件的员工被解雇。[li] >>>